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12-08 18:39:03 阅读量:790
按照十一届县委专项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县委专项巡察组对治理华北“大漏斗”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生态环境治理、“去产能”、六个重点领域清理规范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巡察。
根据巡察工作规定,县委三个专项巡察组受理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建设局、县水利局、县科工局、市生态环境局曲周县分局、十个乡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涉巡领域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受理日期截至12月25日。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地方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举报联络方式如下:
专项巡察一组(负责巡察治理华北“大漏斗”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举报电话:0310-8858965,电子邮箱:xc8898965@163.com;
邮政信箱:曲周县公仆路19号,曲周县委巡察办转第一专项巡察组,邮编057250。
专项巡察二组(负责巡察生态环境治理、“去产能”工作),举报电话:0310-8858961,电子邮箱:qzdyxcz@126.com。
邮政信箱:曲周县公仆路19号,曲周县委巡察办转第二专项巡察组,邮编057250。
专项巡察三组(负责巡察六个重点领域清理规范工作),举报电话:13080443082,电子邮箱:xc13080443082@163.com。
邮政信箱:曲周县公仆路19号,曲周县委巡察办转第三专项巡察组,邮编05725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和问题。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监督电话:县委巡察办8858950;邮箱:qzxwxcb@163.com。
特此公告
中共曲周县委专项巡察组
2020年12月2日
分享到:
©中共邯郸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邯郸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30127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