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密工作制度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2-02 18:56:54 阅读量:811

保守国家秘密是县纪委监委每个工作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县纪委监委是全县要害部门,每个工作人员都应严格遵守各项保密法规和保密纪律,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一、国家秘密文件的收发、传阅、传递、使用、保管、清退和销毁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得擅作改变。

二、凡是县纪委监委公务活动中使用的属于国家秘密或内部秘密的文件、资料、领导讲话、会议记录等, 都必须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妥善收管,及时清缴,责任到人。

三、凡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等载体,不得随意在办公桌上堆放,用毕要及时入柜加锁。离开办公室时,要将存放有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等载体的桌柜锁好, 关好门窗。

四、办公室、档案室、领导办公室等要害部位,要严格落实完备的保密防范措施,消除和堵塞失泄密漏洞及隐患。

五、县纪委监委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并敢于抵制一切违反保密纪律和制度的行为。

六、县纪委监委日常保密工作由机关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并经常开展保密检查及保密宣传教育等工作。

七、对违反保密法规和保密纪律,造成失泄密的直接责任者及有关责任者,要根据情节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分享到:

©中共邯郸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邯郸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30127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