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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来源:市委第三提级巡察组 发布时间:2021-03-15 17:03:42 阅读量:429

巡察公告


按照九届市委第四轮提级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市委第三提级巡察组,将对曲周县政府办、政法委、县委办、宣传部、公安局、法院等6个单位开展巡察。时间从2021年3月15日至4月30日。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提级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以上6个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要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反映问题受理时间截止到4月25日。

巡察期间,设联系电话(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受理;非工作时间,只接收短信)。

反映政府办、政法委问题,联系电话:15081038602,电子邮箱:hdjzxc@163.com。

反映县委办、宣传部问题,联系电话:13111325425,电子邮箱:gtxdexcz@163.com。

反映公安局问题,联系电话:18134104701,电子邮箱:shixunchazu@163.com。

反映法院问题,举报电话:0310—8468394,联系电话:15716907394,电子邮箱:15716907394@163.com。

各巡察组联系信箱设置在巡察组驻地和被巡察单位显著位置。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提级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监督邮箱:hdswxcjdx@163.com。

  

        市委第三提级巡察组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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