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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周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曲周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4 17:12:15 阅读量:1296

1.文广旅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郭梅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911月,市委巡察办在曲周巡察期间发现郭梅英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7.6620206,郭梅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政协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常洪义违反工作纪律,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2020年5月,县委巡察办巡察期间发现县政协办公室3名一般人员在面积为38㎡的717办公室办公,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1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0年8月,县委巡察办对县政协办上轮问题督导检查时,发现办公用房超标问题仍未整改到位。常洪义作为县政协办分配安排办公用房负责人,对该单位人员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负有领导责任,对巡察发现问题在长达3个月的时间里未整改到位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8月,常洪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县工商联专职副主席、秘书长贾书锋违反工作纪律,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问题。2020年6月,县委巡察办在巡察中发现贾书锋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7㎡,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查,发现贾书锋未报告由于同办公室工作人员退休而导致的其办公室面积超标情况,以致单位未及时调整其办公用房。2020年8月,贾书锋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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