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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一起问责典型案例

来源:党风室 发布时间:2021-01-14 16:00:11 阅读量:1068

2020年5月22日,第四疃镇第三疃村村民用六支渠水灌溉农田,导致种植瓜果出现不同程度受损。7月29日,河北广播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就该事件进行了播报,给我县带来了负面影响。经查,六支渠水污染源系经济开发区内某企业。由于该企业厂区内废水防渗渠未完全封闭,加之近期降雨、日常冲洗用水较多,雨水废水混合后从废水防渗渠中外溢,流入厂区外街道雨水管网、汇入六支渠,致使第三疃村村民使用六支渠水灌溉瓜果作物后出现枯黄等受害情况。此次六支渠水污染事件,市生态环境局曲周分局四疃中队队长焦国峰、县经济开发区安环办负责人李献兵日常监管排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制止该事件发生,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分管四疃中队的市生态环境局曲周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玉波,分管安环办的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刘绍华分别对四疃中队、安环办开展工作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市生态环境局曲周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蒿文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分管第四疃镇环保工作的第四疃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根在长达两个月的时间里未妥善处置该事件,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8月15日,曲周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与焦国峰、李献兵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刘绍华、李根诫勉谈话处理,对王玉波全县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蒿文岭谈话提醒;同时,责令市生态环境局曲周分局党组、县经开区党工委、第四疃镇党委分别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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