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9-30 19:05:23 阅读量:1449
为进一步畅通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渠道,切实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处理到位,现将县纪委监委领导10月份公开接访时间、接待地点予以公示:
一、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在县群众服务中心接待群众来访,其他委领导在县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大厅接访,受理群众举报,并随时对反映问题进行答复。
二、县纪委监委将坚持做到来信必回、来访必接、来电必反馈,每日有领导接访。
三、信访群众来访时应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规定和信访接待场所相关规定,配合工作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做好体温测量、身份登记和安全检查工作。
四、来访群众反映问题时要全程佩戴口罩,反映问题要以事实为依据,做到简明扼要。
五、受理范围: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纪律行为;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六、不予受理的事项:1.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单位职责范围的;3.仅列举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七、接访将按照《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及《信访工作条例》适用条款要求,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对信访人的检举控告应收尽收、信访问题应答尽答。
八、信访举报值班电话:0310-8858526
特此公告。
附:曲周县纪委监委10月份委领导公开接访安排
曲周县纪委监委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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