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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周县监察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来源:曲周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10 18:20:51 阅读量:734

按照《预算法》、《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受理信访举报,集中管理问题线索,组织协调案件查办,调查、审查违纪违法案件,对案件审理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课题研究、法规起草修订;承担县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预防腐败局的日常工作。

监督检查党内法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等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县委有关部署,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监督;对有关对象违反党纪政纪和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组织协调案件查办工作;承担县监察委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有关条规的起草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宣传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教育纪检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规等,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曲周县监察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有11个内设机构。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曲周县监察委员会

行政

副处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县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中。曲周县监察委员会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应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20年预算收入756.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6.43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曲周县监察委员会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为75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8.3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614.53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63.8万元;其他支出78.1万元,主要为本级支出78.1万元,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1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756.43万元,较2019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人员经费支出基本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63.8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日常维修费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三公”经费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绩效预算信息

一、总体绩效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担负起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聚焦主责主业,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坚决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结合有关部门制定我县纪检监察工作方面年度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一)、办案问责。受理信访、举报,集中管理问题线索、组织协调案件查办,调查、审查违纪违法案件,对案件审理提出处理意见。

案件查办:对有关对象违反党纪政纪和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组织协调案件查办工作;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能;承担县监察委员会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有关条规的起草工作。维护党纪国法尊严,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有效遏制腐败现象。

(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的形势没有变,全面从严治党依旧任重而道远。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

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课题研究等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

(三)、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党内法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等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县委有关部署,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监督。贯彻落实县委有关部署,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监督有关工作;做好有关服务保障工作。

(四)、纪检事物管理。为案件查办、纪检监察业务、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服务和保障。

综合事务管理:宣传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教育纪检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规等,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负责办公场所运行维护。

二、实现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了实现年度发展规划目标,我单位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李海鹏同志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绩效预算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定期对照规划目标开碰头会,保证各项工作按既定目标完成,确保规划目标的最终实现。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年度发展规划目标我单位制定了“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绩效考核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等制度,为实现部门规划目标提供了保障。

(三)、积极开展重大活动。深化干部廉洁提醒系统建设,进一步拓展功能,延伸触角,探索“互联网+评议”模式。利用我县历史名人的廉政事迹和廉洁家风文化,弘扬清风正气。

(四)、我单位依托干部廉洁提醒系统平台,研发实时评议APP,在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窗口张贴二维码标识牌,群众用手机扫描二维码,便可对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进行评议。同时,与槐桥乡政府多次沟通,挖掘我县历史名人李若水的廉政事迹。通过以上工作,可以积极有效的推动工作的开展,为加快建设区域次中心城市、经济强县、美丽曲周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222曲周县监察委员会

单位: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一、办案问责

59.20

受理信访、举报,集中管理问题线索、组织协调案件查办,调查、审查违纪违法案件,对案件审理提出处理意见。

维护党纪国法尊严,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有效遏制腐败现象。

  1、案件查办

59.20

对有关对象违反党纪政纪和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组织协调案件查办工作;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能;承担县县监察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有关条规的起草工作。

维护党纪国法尊严,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有效遏制腐败现象。

案件查办率

100%

≥90%

≥80%

<80%

二、党风廉政建设

24.1

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课题研究等工作;承担县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预防腐败局的日常工作。

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

  1、党风廉政建设

24.1

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廉洁自律教育。承担县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预防腐败局的日常工作。

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

教育活动完成率

≥90%

≥80%

≥70%

<70%

三、监督检查

38.6

监督检查党内法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等的执行情况;履行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贯彻落实县委有关部署,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监督。

加大问责力度,促进“两个责任”有效落实。

  1、监督检查

38.6

贯彻落实县委有关部署,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监督有关工作;做好有关服务保障工作。

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的实效

监督检查工作完成率

100%

≥90%

≥80%

<80%

四、纪检事务管理

20

纪检政策宣传,办公场所运行维护。

为案件查办、纪检监察业务、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服务和保障。

  1、综合事务管理

20

宣传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教育纪检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规等,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负责办公场所运行维护。

为案件查办、纪检监察业务、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服务和保障。

综合事务保障率

100%

≥95%

≥90%

<9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部门无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信息

曲周县监察委员会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58.9万元(详见下表)。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0元。

曲周县县直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曲周县监察委员会

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

258.9

1、房屋(平方米)

——

——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

——

2、车辆(台、辆)

3

58.3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设备

——

——

4、其他固定资产

——

200.6

八、名词解释

1、一般预算收入: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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